各会员企业:
2023年商会在省民政厅和社会组织党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商会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为保障新年度商会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进一步向广大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根据商会《章程》及《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会计划3月中下旬集中收取2024年度会费。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5万/年;
执委、副会长:3万/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缴纳方式
请企业将会费公对公汇入以下商会唯一银行账户(商会未授权任何个人收款):
账户名:河北省冀商商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
账 号:13001615208050535428
三、缴费说明
1、按时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基本义务,也是商会成员主人翁意识的体现。到期或逾期会员,商会秘书处将逐一联系告知。请各企业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会费汇入商会指定账户,并联系秘书处办理开具会费发票、寄送新年度会员单位铭牌、更新《冀商风采》等事宜。
2、章程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企业如有困难、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交纳的,请及时向秘书处说明理由。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将停止相关职务及服务。逾期且长期不参与活动和工作的将予以除名处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58号佳泰大厦2003室
办公电话:0311-83076161、66562621
联系人:会员联络部部长王灿15532188965
业务咨询部部长刘增笑15831891588
河北省冀商商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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