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关代表机构进行更名的通知
各代表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管理,商会对以“服务中心”命名的代表机构进行统一调整,地市代表机构调整更名为代表处,区县代表机构调整更名为办事处。
有关代表机构现更名如下:
“河北省冀商商会邯郸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邯郸代表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邢台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邢台代表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保定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保定代表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徐水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保定徐水区办事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曲阳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保定曲阳县办事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海港区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秦皇岛海港区办事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正定县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石家庄正定县办事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隆尧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邢台隆尧县办事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南宫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邢台南宫县办事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唐县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保定唐县办事处”;
“河北省冀商商会深州服务中心”更名为“河北省冀商商会衡水深州市办事处”。
近期商会党支部将会同秘书处对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修订,提请理事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
河北省冀商商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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