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发展
向企业开放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
政策内容:政府投资建立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及其拥有的科技文献和信息等,向企业开放,并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
政策依据:《国家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向企业及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字〔2006〕558号)。
办理程序:企业登陆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网,查找信息并按要求申请使用大型仪器。企业登陆省科技厅网、河北科技信息网等,查询相关科技信息等。
办理部门:省科技厅
咨询电话:0311-85885556
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政策内容: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省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石家庄海关予以认定,使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政策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冀发改技术〔2011〕305号)。
办理程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组织申报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共同组织认定。
办理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组织申报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共同组织认定。
咨询电话:0311-88600034
支持工程实验室建设
政策内容:省工程实验室建设旨在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突破重大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重点产业、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建设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政策依据:《河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冀发改技术〔2009〕1017号)。(正在修订)
办理程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组织申报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给予批复。
办理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0311-88600503
支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政策内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向企业倾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对评估优秀的工程中心给予表彰并增加投资,对评估良好以上的给予仪器调整和更新改造经费补助。
政策依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平〔2008〕4号)。
办理程序:企业根据省科技厅编制的工程中心年度建设计划申报指南,填写《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向省科技厅推荐。
办理部门:省科技厅
咨询电话:0311-85829545
支持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政策内容:省科技计划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标准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
政策依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计〔2012〕15号)。
办理程序: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省科技计划年度项目指南,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填写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
办理部门:省科技厅
咨询电话:0311-85889149
支持企业申请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政策内容
为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尽快实现新产品新技术的产业化,不断开拓市场,列入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计划的项目产业化后,可申请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鉴定通过后核发《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证书》。
政策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20号),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工信科〔2015〕222号)。
办理程序:企业按照《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填报《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所在市局或省有关行业协会申请。省工信厅委托市工信局、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中介机构组织鉴定工作。通过鉴定的核发《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证书》。
办理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咨询电话:0311-87800469
支持企业申报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
政策内容:为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培育和引领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支持符合试点示范方向的企业项目申报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采取事前补贴和事后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省级财政对每个试点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总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
政策依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工信信〔2016〕68号)。
办理程序:省工信厅发布组织申报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工信部门,由属地工信部门向省工信厅推荐。
办理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咨询电话:0311-87908721
支持企业申报河北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政策内容:为加快我省企业管理创新步伐,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深化和拓展对标行动,对通过开展管理创新,在管理理论、体制、机制、制度、形式、方式、方法、手段上明显优于原有的管理模式,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可认定为河北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并在管理创新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
政策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50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河北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5〕243号)。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鼓励各地会同全省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联合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评审、公示等程序择优选择。
办理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咨询电话:0311-8790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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